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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酒駕同受重罰!桃警強力取締微電車違規 呼籲切勿心存僥倖

2026-04-26

圖說:桃警強力取締微電車違規 呼籲切勿心存僥倖 。( 圖/桃園分局提供)

 

【視傳媒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近年「酒後不開車」觀念普及,但仍有少數民眾心存僥倖,誤以為騎乘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可規避酒駕取締。實務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慢車駕駛人酒測值超標,將處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罰鍰;若拒絕接受酒測,將面臨4,800元重罰。桃園警察分局為防制交通事故,已將慢車酒駕列為重點執法項目,本(4)月份迄今共查獲4件慢車酒駕違規,展現警方維護道路安全的鐵腕決心。

 

桃園分局強調,慢車酒駕同樣違法且代價慘重,警方除依法開立罰單外,並將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更嚴重的是,若民眾違規騎乘屬「動力交通工具」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吐氣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將另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依法移送法辦。

圖說:桃警強力取締微電車違規 呼籲切勿心存僥倖 。( 圖/桃園分局提供)

 

警方呼籲,無論駕駛汽機車,或是騎乘慢車及電動滑板車等個人行動器具,酒後上路皆屬危險行為。飲酒後務必尋求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桃園分局將於轄內各易肇事及易飲酒路段持續加強強勢執法與宣導,期盼民眾共同遵守法規,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