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於5月1日17時32分許,在鳥松區神農路333之1號前發生一起員警開槍案件。警方表示,巡邏警網執行勤務期間,見一部租賃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遂依法示意停車受檢,未料駕駛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後續更發生衝撞員警情事,警方依法開槍制止,現已鎖定車輛全力追緝中。


經查,文山派出所副所長廖志皓與警員陳家澤於鳳山區建國路三段與文昌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遂示意其靠邊停車受檢,惟該車駕駛拒檢逃逸,員警即展開尾隨監控。嗣後於鳥松區神農路333之1號前再次攔查時,該車竟加速衝撞副所長廖志皓,情況危急。


為防止危害擴大及保障員警與用路人安全,警員陳家澤依法朝該車輛開槍3發示警制止,惟該車仍持續逃逸。副所長廖志皓於過程中手腳擦挫傷,已緊急送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治療,所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被逮捕的陳男經採集唾液進行快篩檢驗,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將針對其毒駕行為,追加刑法公共危險罪。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第9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並吊扣汽車牌照2年,及不服警察交通稽查取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逃逸者,罰鍰為新臺幣 1 萬至 3 萬元,並吊扣駕照 6 個月。


警方呼籲,民眾駕車上路應遵守交通規則,遇警方攔查務必配合,切勿心存僥倖拒檢或採取危險行為,以免觸法並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